基本建设项目编码管理细则
基本建设项目编码管理细则
基建〔2020〕1号
第一条 根据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》,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、推行科学决策,提高投资效益,明确操作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,特制订本细则。
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项目编码管理是指在基本建设过程中,从项目的立项、报批、设计、勘察、施工、结算直至项目竣工的各个环节,对所产生的有效文件和图表,均采用统一的编码规则进行编码,并按照编码进行管理和归档。
第三条 编码名称:编码分为主编码和次编码两类。主编码是单独立项的项目编码;次编码指在完成项目管理过程中,依据项目不同阶段的特点,按照分属管理原则,独立形成的编码文件,采用次编码的有:合同编码、会议编码、招标编码、委托编码、认价编码、结算编码、施工编码、收文编码、报文编码等。
第四条 编码规则:主编码指项目编码,与计划和财务管理软件要求一致,由6位数组成;次编码由3个汉字+2位年份+3个流水号组成。次编码规则如下:
第五条 编码格式:起草文件时,按下图制作编码标签插入文件首页右上角,内容填写详实,并按要求编码登记备案。原则上要求次编码格式文件中应当填写项目编码即主编码,并保证项目名称的一致性。
第六条 编码管理:编码管理由综合技术科总负责,原则上使用基建规划处印章的文件,均应纳入编码管理范畴。主编码即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由校园规划科管理,次编码由相应科室管理。
第七条 编码文件的编制与审核,以及编码文件中主要内容的网上发布,由相应的业务管理科室负责;原始文件的保存与归档由编码管理科室负责。原则上原始文件应及时移交归档,确因工作需要,应按年移交归档。
第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综合技术科负责解释。